
该文件明确要求,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商品房营销代理机构在销售商品房过程中,房地产销售广告不得含有为入住者办理户口、升学等事项的承诺;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购买者可以签约入读、划片入读某特定中小学,不得使用引发购房者对特定中小学入学资格产生误解的特定用语;不得对规划和建设中的文化教育设施作误导宣传,涉及在规划或者建设中的文化教育设施应当明确注明“在规划中”或者“在建设中”。 同时,文件要求,房地产中介机构在居间代理二手房买卖过程中,不得以学区房名义挂牌二手房;不得以明显高于市场价格或政府公布的交易参考价格挂牌二手房;不得组织出售方联合抬高报价;不得协助交易双方签订阴阳合同。 这也是本月又一个出手整顿学区房炒作的城市。
此前在9月3日,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、网信办、发改委、教育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《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》。《通知》明确严禁利用学区房炒作房价。